1. 報到方式:完成繳費手續之選手請於下列時間報到領取參賽物品。
親自報到:
時間:2009年5月15日-16日(星期五-六)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逾時不候。
地點:中華民國路跑協會 台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5號2樓206室
地點:蘭州市場2樓--大龍街側門進入
電話:+886-2-25855659   傳真:+886-2-25996716
  1. 請持報名回執單辦理報到,報名回執單統一於活動前一星期寄發。
  2. 於報到日尚未收到報名回執單者,請憑報名收據或身份證明文件,於報到期限內逕自報到地點查詢,領取報名回執單副本辦理報到。
  3. 本人無法親自報到者,可將報名回執單交受委託人代理報到,惟受託者需出示證件以備查驗,如有被冒領,本會一概不負責。
  4. 郵寄代理報到(如無法在上述時間到到者,請選擇郵寄代理報到)
    請在參賽切結書中勾選,繳交郵寄代理報到費用,以方便作業,限臺灣境內)
  5. 凡郵寄代理報到者,將不另行寄發報到通知單。包裹(內含號碼布、晶片及紀念品)將於活動3日前寄到報名表上所填的地址。請務必填寫正確的郵寄地址,以免包裹無法寄達。
  6. 如因郵寄地址不全或無人簽收而造成包裹無法送達而無導致無法參賽者,將不再另行補寄,物品請於賽後一星期內5/18-5/22上班時間(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至中華民國路跑協會領取,逾期視同放棄。
  7. 郵寄代理報到費請於報名同時繳交。每人130元,企業團體組每組1,200元。
    比賽當天付費報到(非必要請勿使用)
  8. 有鑑於選手因臨時有事無法在時間內報到而喪失比賽資格,將開放活動當天付費報到。
  9. 活動當天將於會場設立報到處,惟報到者將必須比照郵寄報到費用付費後使得報到。
  10. 請持報到通知單於活動當天早上07:00至07:30以前完成報到,超過07:30將不再接受報到以避免影響比賽的進行。
  11. 未完成報到者,將自動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進入比賽路線,裁判有權終止無號碼布選手進行比賽。
  12. 因故無法報到亦無參加比賽者,請於賽後一個星期內5/18-5/22上班時間至路跑協會補領報到物品,逾時將視為放棄領取。

2. 大會將於活動當天進行健康體檢,經由醫生認可後發給合格者出發序號,選手依該序號起跑,請領有序號之選手於出發起點集合檢錄(有出發序號者才可進入檢錄區)。

3. 初次體檢不合格之參賽選手,於30分鐘後進行複檢,如仍未達標準,為考量選手安全,大會將依醫生建議取消選手參賽資格,不退回報名費,亦不另遞補(請審慎考慮後再決定是否參加)

4. 菁英名人組於8:00率先起跑,由工作人員引導至起跑區,依照出發序號前10位精英選手每60秒放一位選手出發,其餘精英選手每30秒鐘放一位選手出發,由1F起跑後開始計時,至91F終點結束,電腦計算出成績並列印;男女組各取前五名,發給獎金及獎狀,前三名將另頒發獎座。

5. 企業團體組於 9:00起跑,依照出發序號每60秒鐘放一組選手出發,由1F晶片感應後開始計時,至91F終點晶片感應結束,電腦計算出成績並列印;每隊取前十五名計算總成績,總成績前五名企業團體發給獎金、獎盃及獎狀。因團體起跑人數稍多,請選手注意安全,並量力而為,切忌爭先恐後;完成者發給完跑證書。

6. 自我挑戰組於10:00起跑,依照出發序號每10秒鐘放一位選手出發,由1F起跑後開始計時,至91F終點結束,電腦計算出成績並列印;此組不排名,請選手注意安全,並量力而為,切忌爭先恐後;完成者發給完跑證書。

7. 晶片:
「台北101國際登高賽」將提供選手晶片計時服務,晶片成績將作為大會成績統計之依據。 每一位報名參加並完成報到手續之競賽參賽者,將派發一枚計時晶片,選手於報到期間應領取號碼布、紀念品及晶片。晶片保證金將於比賽會場選手交還晶片時發還,請於活動當日14:00前至晶片退費區辦理,賽事當天未能交回晶片者,請於賽後一個星期內(5/18- 5/22)親至中華民國路跑協會退回,逾期未繳回晶片者,保證金恕不退還。晶片使用之操作方式請選手於賽前詳閱活動手冊晶片使用說明,或是依現場服務人員的協助操作。成績一律以大會公布成績為基準。

8. 犯規罰則: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1. 禁止選手攜帶物品參賽,過程中,不得進入上樓電梯,不得借助他人力量前進。
  2. 比賽過程若需要休息,敬請告知每樓層工作人員,由工作人員引導至休息區,絶對禁止就地坐於樓梯間,避免阻檔後面之參賽者。
  3. 代跑者及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長宣佈成績無效外,另禁賽一年及網路上公佈代跑者與被代跑者姓名。

9. 申訴:
  1. 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2. 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十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同時繳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得沒收其保證金,作會大會賽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