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注意事項後,才能進行線上預約申請作業。
- 本方案僅限社福機構申請參訪,請準備必備文件上傳
- • 公文函、立案證明或活動企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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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 採「團體限額」線上申請,每團體每年度限申請一場公益參訪
- 各場公益參訪已逾限額者,以愛心票5折(300元)購票入場
- 以上名額不包含家長、老師、社工及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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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參訪票價說明:
- • 社福機構
- 院童、身心障礙者(及其必要陪伴者1人)、低收入戶(須上傳相關證件)免費
- 家長、志工及社工,以國人票價420元購票入場。
- • 社福機構
- 參觀日二週前(含參觀日)線上預約申請,恕不接受變更日期及逾期申請。
- 公益參訪之參訪日期及時間,將以台北101通知為依據;各項促銷、優惠或活動,恕無法合併使用。
台北101蒐集您的個人資料目的及法令依據,為客戶服務及業務聯繫所必須,由台北101服務人員以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及其他相關業務(特地目的代號090、181),故有必要蒐集、處理或利用相關個人資料,請您詳閱。 基於前項目的蒐集之資料包含姓名、性別、聯絡方式等實際蒐集之個人資料(個人資料類別代號C001、C011、C132),台北101將依前項特定目的存續期間辦理紙本及電子化資料保存,並以非全自動化方式進行資料處理,且僅於臺灣地區之台北101營業範圍內進行特定目的內利用,除有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台北101不將資料提供給其他第三方或跨國境進行處理或利用。依據不同法令適用規定,台端就台北101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 除有法令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向台北101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台北101得依法令及實際狀況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向台北101請求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惟需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 若台北101違反法令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得依法令規定向台北101請求停止繼續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 若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台北101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惟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 依法令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期限屆滿、受法令拘束要求、您撤回同意、反對台北101繼續處理時,得向台北101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惟因台北101因執行業務、履行雙方契約關係所必須、履行法定義務要求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 若您針對資料的正確性或處理方式提出疑義、反對台北101繼續處理、台北101非法處理、特定目的消失或保存期間屆滿時,台北101仍需持續保存,於進行法律訴訟、待完成法令適用釐清、查證等作業期間,您可要求台北101限制資料的處理;若台北101基於合法利益或公共利益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您亦有提出拒絕(異議)之權利。
- 您可依法令適用之不同,將台北101基於履行契約、您同意處理或台北101以自動化方式處理的個人資料,並以您提供的資料為限,以機器可讀之格式,指定傳輸至其他機關(構)。
- 若處理之依據為您明確表示同意之前提下進行蒐集、處理或利用,您可撤回您的同意,惟不影響您撤回同意前台北101處理個資之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