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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101

一座傑出的地標建築,足以改變這個城市。如同帝國大廈之於紐約、艾菲爾鐵塔之於巴黎、更如晚近的金茂大廈之於上海。

Floor Guide

點點成金,抵扣100%

持尊榮卡/禮讚卡/台北101聯名卡/APP電子會員條碼於購物中心參與活動之店家消費,其購物消費金額可依下表享有101Point購物金點數累計或回饋活動,點數抵扣消費100%。

累計辦法

會員一般消費回饋

會籍 累計辦法 使用期限
尊榮會員 單筆每滿NTD100可得2點 每筆交易所新增101 Point購物金點數將於交易後48小時內轉入帳戶,轉入後即可使用。年度累計101 Point購物金點數可使用至次年12月31日止,逾期點數自動歸零,重新累計計算
禮讚會員/集享卡 單筆每滿NTD100可得1點

限定消費回饋活動

活動名稱 累計辦法 使用期限
生日當月點數2倍 生日當月(不限生日當日)於參與活動之店家消費首三筆享點數2倍回饋(單筆活動贈點上限1,000點) 自獲贈日起算30日,逾期作廢
台北101聯名卡專屬-全館消費2%回饋 活動期間於館內刷 101 聯名卡,每筆消費回饋 2% 等值 101 Point購物金。詳情請參見活動專頁 當年度累計101 Point購物金點數可使用至次年12月31日止,逾期點數自動歸零,重新累計計算
集享卡恕不享生日當月點數2倍回饋
折抵使用辦法
消費折抵 每100點可抵25元,折抵上限為單筆交易金額之100%。最小折抵單位100點,每次折抵以100點為一單位計算,每筆交易限使用一張卡片折抵。
點數兌換活動 配合館內活動,可使用點數折抵兌換指定商品或贈品。
101 Point購物金贈與 101 Point購物金點數可透過TAIPEI 101 MALL APP贈與第三人。受贈人所取得之101 Point效期與贈與人贈與之點數效期相同。
*集享卡恕無法享有折抵、兌換與贈與購物金功能
購物金適用店家
英文 注音
涵蓋服務
清除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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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蓋服務
清除搜尋結果
注意事項
101 Point購物金累計

    限館內參與本活動之店家,不可與其他發票、銷貨明細消費金額合併累計給點;消費未滿百元之發票、銷貨明細消費金額,無法給點。單張發票、銷貨明細消費金額之購物金點數限累計於單一卡片。如消費當日未帶卡片或未能出示行動載具條碼,尊榮會員於消費日起十四日內、禮讚會員於消費日起七日內,持實體會員卡、台北101聯名卡或出示APP電子會員條碼,發票和銷貨明細正本至B1服務台仍可辦理補登,逾期不再受理。
    以下消費發票恕無法累積101Point購物金:台北101辦公大樓之所有店家、台北101觀景台專櫃、票券及紀念品、台北101停車管理處、卡氏汽車美容、精格修改室、6F尊榮俱樂部餐飲、台北101自營商品與特定店家;購買台北101購物中心電子禮券、台北101購物中心開立有抬頭之三聯式發票;使用各店家之任何形式禮券、提貨券、台北101購物中心電子禮券、現金禮券或電子抵用券,享外交官免稅優惠及特定檔期之消費發票金額;銀行信用卡紅利折抵金額、 行動支付回饋點數折抵金額 、台北101尊榮卡或禮讚卡101Point購物金折抵金額,及銷售101Point購物金之發票金額。 (其他不適用之活動期間、參與店家之異動,請參考台北101購物中心館內及店家現場公告)

101 Point購物金折抵

    單筆消費滿NTD25(含)以上,101 Point購物金每100點可抵折NTD25,最小折抵單位100點,每筆交易金額折抵上限100%。點數折抵金額由系統直接換算,不可指定。每筆交易限使用單張卡片折抵。禮讚會員除透過B1客服中心辦理入會申請及申辦聯名卡取得會員卡者,皆需透過STAGE@TAIPEI 101、TAIPEI 101 MALL APP完整填寫個資後,方可啟用101Point購物金折抵功能;集享卡於館內累計消費達NTD10,000(含)或活動指定消費門檻,即可於升等為禮讚會員並完整填寫個資後啟用101Point購物金折抵功能。
    符合台北101行銷活動條件者或台北101大樓租戶員工,請利用APP申辦輸入專屬入會代碼,或至B1服務台由客服協助開啟折抵功能。台北101聯名卡友,無需消費即可啟用折抵功能。

101 Point購物金使用期限

    每筆交易所新增之101 Point購物金點數將於交易後48小時內轉入卡片帳戶,轉入後即可使用。年度購物金點數累計至當年12月31日止,可使用至次年12月31日止;逾期點數自動歸零,重新累計計算,恕不另行通知。

生日當月點數2倍贈與使用期限

    當月壽星(不限生日當天)持禮讚卡、台北101聯名卡或出示行動載具條碼於館內配合101Point購物金活動之店家消費,首三筆交易享點數加倍回饋(加贈點數稱為「活動贈點」),每筆活動贈點上限為1,000點(一般消費回饋之點數則無限制),活動贈點使用期限自獲贈當日起算30日止(含獲贈日)。活動贈點之交易,若欲退換貨或需換開發票,須返還活動贈點;重新開立之發票若非於生日當月或非生日當月首三筆交易,將不再發給活動贈點。集享卡無法享有此生日權益。

101 Point購物金使用限制
  • 101Point購物金點數僅限會員使用,不得折換現金。
  • 101 Point購物金累計和折抵限館內參與本活動之店家,館內部分店家、特定付款方式、特定活動期間,享外交官免稅優惠之消費發票、銷貨明細金額,無法適用購物金活動,消費前請先詢問專櫃銷售人員。購買台北101購物中心電子禮券,或由台北101購物中心開立有抬頭之三聯式發票,或使用各店家之任何形式禮券、提貨券、台北101購物中心電子禮券、現金禮券或電子抵用券,享外交官免稅優惠及特定檔期之消費發票和銷貨明細金額,或銀行信用卡紅利折抵金額、行動支付回饋點數折抵金額、台北101尊榮卡或禮讚卡購物金折抵金額,及銷售購物金之發票、銷貨明細金額等,不可累計購物金。其他不適用之活動期間、參與店家和詳細規範,請參考台北101購物中心館內及官網公告。
  • 購買商品如欲退貨,將依消費時活動規則所得101 Point購物金點數扣減之;如點數不足扣減時,須以現金支付不足扣減點數之成本費用(點數成本每點NTD0.25,計算如遇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方可辦理退貨買回購物金;買回購物金之發票、銷貨明細不得退貨,亦不可換開發票、銷貨明細及做為停車折抵之用。如已兌換贈品,贈品亦須同時退回由專櫃人員辦理,無法退回時須支付贈品購入價格之同額現金。101 Point購物金點數兌換之贈品,恕不得退、換;贈品之瑕疵或污損,不在此限。